其實我一直是一個人很容易滿足現況的人,對於現在的生活我覺得相當滿意,總覺得能這樣活著是非常幸福的一件事情,我一直都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,一直在交自己想交的朋友,聽自己想聽的歌,去自己想去的地方,這四年的大學生活雖然表面平靜,但其實一直很充實也很精采。
前幾天晚上突然想吃麥當當,買了兩個漢堡給自己當宵夜,我卻不知道在高興甚麼,覺得自己實在超級幸福...,居然能吃到自己買的漢堡,整個覺得自己很像小孩子,居然能為這種小到不能在小的事情高興,或許別人認為我一定是肖仔,但偶而犒賞自己的感覺真的是很棒的。
我也很容易掉入感動的漩渦當中,朋友替我過生日、主動幫我印講義、傳簡訊跟我問好都會讓我感動得大半天,其實當下都是很感動的,只是自己都隱藏得很好,可能是我這種樂天知足的個性,讓我的生活都很快樂,很容易滿足,就是這種滿足感讓我覺得活著很有意義。
幸福,只在一剎那,要靠自己去捕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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