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記得去年的今天,我在中壢街頭捧著一堆玫瑰流浪的樣子,回想起來真的瞞好笑的,因為很討厭情侶,所以決定要賺死他們的錢,結果誰知道中壢的男生都超級小氣,花一百塊買一朵玫瑰送女生都閒貴,還是外勞比較懂得人情味...(我們都是賺外勞的錢),那次在街上奔波了一整天,真的領悟到非常多東西,其實那一整天真的很怕碰到認識的人,碰到一定會被笑死,結果晚上在華納威秀那裡好像就真的看到我的國小同學= =,這個世界會不會太小了阿?她先是盯著我看,看了很久,結果才發現有點眼熟,本來想趁機敲詐他男朋友一筆的,後來想一想我們也不是太熟...,放過你們吧,我覺得最好笑的就是,我們常常會找男生下手:"先生買花嗎?",結果一整天下來有三個人臭著臉跟我說:"我沒有情人拉!"哈哈哈~~台灣人還挺幽默的
我覺得那次最有意義的事不是我們賺了多少錢,而是我們把一朵朵的幸福賣給了他們,讓幸福一直傳遞下去,快樂是無價的,不是嗎?(這只是官方說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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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雞蛋糕Jeffe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